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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关于2015级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9-05-17 16:24:41  3238

  各学院:

  为规范2015级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根据《皖江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皖江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和《皖江工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统筹安排如下:

  1、6月6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毕业设计(论文)格式需严格按照《皖江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执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优秀”的比例应该严格控制在20%以内。

  2、6月7日前将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3、6月10日前完成电子版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各单位应严格督促毕业生将电子版毕业设计(论文)上传毕业设计(论文)系统。如答辩小组提出修改意见,请修改后将最终版毕业设计(论文)上传至毕业设计(论文)系统。

  4、6月15日前完成纸质版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归档材料如下:

  ①任务书(1份) ②指导教师评阅表(1份) ③评阅教师评阅表(1份) ④答辩小组评分表(1份) ⑤答辩记录及评语表(1份) ⑥皖江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主要环节指导记录表(1份) ⑦胶装版毕业设计(论文)(1份) ⑧维普检测查重简洁报告(1份)。以上材料由学生所在单位自行保存。

  5、6月22日前完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老师的评选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各专业可推荐5%左右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由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最后审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归档材料包括八个部分:①任务书(1份) ②指导教师评阅表(1份)③评阅教师评阅表(1份)④答辩小组评分表(1份)⑤答辩记录及评语表(1份)⑥皖江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主要环节指导记录表(1份)⑦胶装版毕业设计(论文)(2份)⑧维普检测查重简洁报告(1份)。以上材料由学生所在单位自行保存。

  (2)做好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按照每个自然班1名优秀指导教师的标准,由各单位统一组织评选,教务部审核后报分管校长审批。优秀指导教师相关材料放学校归档。

  附件1:2015级*****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论文

  附件2:皖江工学院2015毕业生毕业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汇总表

  关于2015级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安排的通知.docx

  皖江工学院教务部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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