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院部设置 > 基础教学部 >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首页 > 院部设置 > 基础教学部 > 规章制度

关于新进青年教师管理的有关规定

  2019-09-23 13:23:45  3007

  河海文天基础〔2015〕1号

  关于新进青年教师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了新进青年教师更好地成长,根据人力资源部的有关政策,结合基础部教师教学任务重等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新教师进校后,要制定自己的规划,在教学与科研上确立自己的目标,拿出实现自己目标的措施与时间表。

  二、认真学习学院及相关部门的有关文件,尤其是与教学、科研、职称有关的政策文件。

  三、了解教学管理中的有关规定,准确处理学生的考试资格,准确记载、输入学生成绩。

  四、学习河海文天校政〔2013〕36号文件《关于印发《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记住与己有关的条款,杜绝教学事故的发生。

  五、认真备课,做好备课笔记,按上课次数记载,备课笔记内容要详细:每次课的上课章节名称、重点、难点、突破重点与难点的办法,详尽的讲授内容等。

  六、第一年坚持坐班制,除上课、听课及其它公事以外的上班时间,在办公室坐班,充分利用时间进行备课等,如有特殊情况,要书面请假,由教研室审批,交基础部存档。

  七、做好听课计划,认真听课,每学期至少要听课24学时,鼓励多听,每次听课要认真记录以下内容:听课时间、教室、班级、课程名称、授课教师签名(当时完成),详细的讲授内容及听课体会,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及期末交给教研室负责人检查。

  八、教研室安排教师做好跟踪听课,对于每位新教师,第一学年每学期不少于安排三人次听课,做好听课记录,认真点评,听课记录交基础部存档。

  九、每一位新进青年教师,教研室要安排一名有经验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检查、指导该青年教师的工作。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基础部

  二○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新进青年教师 管理 规定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基础部 2015年2月28日印发

  录入:吴辅山 校对:吴云标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QQ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