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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江工学院关于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

  2020-05-12 15:33:00  2249

  各院(部)、部门:

  结合《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开展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皖教秘〔2020〕144号)文件要求,学生工作部决定在各学院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本次自查自纠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内容

  (一) 2016-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奖助项目在专业、学院评审程序中是否规范(是否按有关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和公示;公示方式和时间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对学习成绩排名、家庭经济情况、在校消费情况等评审中关键因素进行审核;评审过程中,是否存在轮流坐庄、一人受助多人分钱或将资助资金用于班费等违规现象。

  (二)2016-2019年是否存在明显不符合国家奖助资格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现象(如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非贫困生库内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等);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生库是否准确、完整,贫困生库内学生是否全部享受资助。

  (三)是否及时处理奖助学金评审过程中学生提出的疑问,做到实事求是。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自查自纠,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确保此次自查自纠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各学院要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问题不摸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三)各学院于5月18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5月20日前撰写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自查自纠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列举、是否整改到位、整改举措等),将总结以word文档形式报学工部,无需报送纸质件。

  皖江工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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