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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系学生会体育部规章制度

  2019-10-17 13:28:43  2065

一、体育部宗旨

  体育部的工作宗旨在于根据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组织有吸引力的体育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使同学们在紧张的学习之余,在体育活动中得到劳逸结合的机会,同时锻炼身体、增强体质、提高广大同学的体育竞技水平,进一步促进我系体育工作的进步。

二、组织机构

  本部门设部长1名、副部长3名、干事17名。

  a)部长职责:

  1.制定与修订本部门的工作条例;

  2.初审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3.决定或修订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和活动方案;

  4.传达院团委等各级组织给予的各种任务通知;完成学生会主席团交给的各种任务;

  4.关注其他各系学生会工作,及时进行工作交流与学习;

  5.关心部员的生活学习,在思想上予以正确引导;

  6.对工作积极主动的部员在期末进行评优,并对优秀部员加一定的德育分以示奖励。

  b)部员职责:

  1.参与本部门工作条例的制定与修订;

  2.部员必须努力完成部长安排的任务,不以无理借口推脱任务;

  3.定期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定时上交口头或纸质工作报告;

  4.参与本部门工作方案,重大事项的制定和规划;

  5.团结本部成员,及时与部长沟通。

三、体育部工作职能

  1.负责开展和组织学生体育活动,如球类比赛、运动会预选赛等,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调动同学的运动积极性;

  2.积极负责组织系内田径队伍等进行训练;

  3.不定期地组织与其他各系的友谊赛,加强同院各系的联系;

  4.通过体育活动,发现和培养体育骨干,加强体育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5.记录好各种活动如跑操的人员考勤情况;

  6.全面负责水利系参加院运会的筹备和组织训练工作;

  7.全面负责水利系学生会内部篮球赛、水利系系内篮球赛、拔河比赛等大型活动的筹备和组织训练工作。

四、体育部奖惩制度

  (1)部长安排的活动部员必须按时到达并完成,不许以任何借口推脱活动,活动中保持精神,不要懒散。违反者视情况而定给予适当的惩罚。严重者予以辞退。

  (2)例会或者有活动时因故不能到,要及时写请假条向部长请假,三次以上无故缺勤者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体育部。

  (3)对参加学院级比赛都做好记录,根据工作表现。会在党课名额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4)对于体育部工作积极的部员在期末进行评优,并对优秀部员给予适当奖励。

五、系体育部规程

  体育部隶属于学生会,是学院开展体育活动的主要组织部门。体育队的重要事宜必须听从学生会主席团统一安排。体育队也可自行组织与学生会不发生冲突的任何活动,但必须通过主席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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