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和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026-04-28 08:21:29
关于开展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和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部门: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皖江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现就我校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及2026年项目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5年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一)结题范围
2025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及校级大创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项目负责人为应届毕业生的,须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全部研究及结题工作。(二)结题要求
1.验收流程: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申请结题的项目成果进行初评,考察项目成果完成情况、经费使用合理性等,形成初评意见。未通过学院初评或未实质性开展的项目,将予以撤项。2.成果要求:项目团队需对照立项申请书完成全部研究内容,提交以下材料:
1)《大学生创新(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
2)《皖江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自评表》(附件3)及相关成果支撑材料(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实物成果、获奖证书、创业实体证明等)
3)《皖江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4)
3.结题标准:可以自行选择根据创新院〔2025〕8号或皖工教〔2026〕11号的《皖江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题验收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具体验收条件参照《皖江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三)材料提交
经学院初评通过,签署意见后,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创新与产业工程师学院,电子版由学院收齐后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不接受个人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四)学校评审
创新与产业工程师学院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提交的结题材料进行复核评审,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发文公布结果,对通过验收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二、2026年项目立项工作
(一)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条件:申报人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含专升本),项目团队人数为3-4名,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参与者2-3名。每个项目组应确定1-2名指导教师。每位学生最多只能担任一个项目的负责人,每位教师每年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的大创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项。2.立项限额:实行分级立项管理,省级及国家级立项总数限定为12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0%,即36项),校级立项总数不做总量控制。如申报总量超过限额,将依据项目质量、创新性等评审标准择优筛选。
3.资助标准:校级项目500元/项,省级项目1000元/项,国家级项目2000元/项。经费由指导教师负责报销管理,项目结项后可报销全部资助经费,专款专用。
4.申报导向:鼓励项目结合学科竞赛内容申报,鼓励对接企业实际需求,特别是与安徽省“十大新兴产业”相关的课题紧密结合,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三)申报流程
1.学院初审:各学院自行组织项目申报和初审工作,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创新性、可行性进行审核,推荐优秀项目至创新与产业工程师学院。2.校级评审:创新与产业工程师学院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校级立项名单。
3.省级、国家级推荐:创新与产业工程师学院从校级立项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项目,按教育厅要求完成报送工作。
(四)材料提交
各学院于2026年5月31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报送创新与产业工程师学院,电子版由学院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不接受个人提交):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报告书》(附件5)
2.《皖江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6)
三、其他要求
-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创项目组织工作,广泛宣传动员,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项目质量,落实配套保障条件。
-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需变更项目内容、参与人员或指导教师,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审核、学院同意后报创新与产业工程师学院审批,核准后方可生效。
- 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抄袭剽窃、经费使用违规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终止项目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各学院要做好项目成果的总结与推广转化工作,及时宣传优秀项目典型案例。
四、联系方式
创新与产业工程师学院:陶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18655531986、15255518419
邮箱:156591634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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