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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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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通识教育学院2026年度各系列职称评聘工作基层推荐小组的通知

  2026-09-22 16:07:37  0

  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成立皖江工学院2026年度各系列职称评聘工作基层推荐小组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6年度各系列职称申报、聘任人员的材料审核与推荐工作,压实二级单位初审主体责任,确保职称评审、聘任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通识教育学院2026年度各系列职称评聘工作基层推荐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张勇军 安天庆

  副组长: 毕胜琴

  组 员: 范爱华 王春霞 彭饮冰 孔祥龙

  推荐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及材料汇总报送工作。

  二、主要工作职责

  政策传达与资格初审: 组织学习相关职称评审与聘任文件,对本院各系列职称评聘工作申报人员开展申报资格审查,核对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材料审核: 对照评审要求,逐项审核申报人提交的全部申报材料,审核内容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等学历资历材料,教学工作量、科研成果、论文论著、获奖情况等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做好师德师风、学术不端核查,严格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

  集体评议与推荐: 工作推荐小组召开集体评议会议,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教学科研业绩等情况综合评议,形成单位推荐意见,做好会议记录并留存会议纪要。

  公示与材料报送: 对拟推荐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将推荐材料、公示材料及会议纪要一并报送人力资源处。

  受理异议: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工作推荐小组应认真受理并核查,经调查问题属实的,开展核查并反馈处理意见。

  三、工作纪律

  工作推荐小组全体成员须严格遵守职称评聘工作纪律,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严守保密规定,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在审核、推荐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落实回避制度。工作推荐小组成员涉及本人或直系亲属评聘职称的,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相关审核推荐工作。

  推荐小组接受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职称评聘推荐工作全过程监督。

  四、其他事项

  推荐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或岗位调整等原因需要调整的,应及时按程序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并重新报人力资源处审核备案。

  推荐小组在开展材料审核、集体评议等工作时,应做好台账记录,相关审核材料、会议记录、公示材料等应妥善归档保存,备查备检。

  推荐小组应严格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工作,因特殊情况需延期的,应提前向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职称评聘工作文件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皖江工学院通识教育学院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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