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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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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将汪佳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2023-05-04 11:15:29  1867

  经支部委员会讨论,拟确定汪佳同志为发展对象。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4日起至2023年5月6日止(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中共皖江工学院基础部总支委员会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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