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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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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的通知

  2023-03-02 10:38:42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29号)文件,在2022年度暑期研修的基础上,继续组织教师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活动。现转发该通知,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教师学习,相关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2年12月2日-2023年2月28日

  二、学习对象

  全体专任教师(行政人员自愿参加)

  三、学习内容

  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共有5门课程,每门课程提供多个学习资源,教师可以按需选学。其中“教师直播教学安全”课程于2022年12月2日开放学习,其他4门课程于2023年1月5日开放学习。

  四、学习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

  五、学习证书

  2023年3月1日后,教师可进入平台生成电子学习证书,累计可获得不超过6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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