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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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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校2021届省级、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结果公示的通知

关于对我校2021届省级、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结果公示的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皖江工学院2021届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皖工校政〔2021〕61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各学院、国教院开展了2021届省级、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各学院、国教院已完成初评,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对初评结果已进行审核。为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现将2021届皖江工学院省级、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4月13日-4月19日,共5个工作日,具体名单见附表。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反应,联系电话0555-5222060,联系人:张徐敏、冯康。邮箱:hhwtjy@126.com。
2021年皖江工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
2021年皖江工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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