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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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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课程考核方式管理的通知

  2021-11-15 15:01:47    
院内各教研室、任课老师:
课程考核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提高本科课程考核试卷质量,规范课程考核管理工作,按照 2021 版人才培养方案编写的教学大纲已经对各门课程考核方式进行了规定,现对规范课程考核方式在执行层面做出如下要求:
一、规范教学大纲中的课程考核要求
2021 版配菜培养方案所涵盖的本院所属的专业类课程一般分为,理论课、设计课和实践课,在教学大纲中已经规定相应的考核方式和分数比例范围,要求各位任课教师严格遵照执行。如因特殊原因,如教学改革、考试改革等需要可以填写考试改革申请表,由教研室和学院审批。对于理论为主型课程、设计为主型课程和实践型课程,按照如下要求规范课程考核方式。
1.理论为主型课程
一般指以课堂授课为主的课程,原则上采取笔试方式考试(含开/闭卷),规定课程总评成绩分配比例:课程总评成绩(100%)=考试成绩(30%-70%)+过程成绩(70%~30%),具体由教师根据课程性质确定各项占比。这里的“过程成绩”考核办法参见皖工艺设〔2021〕6 号文件要求。(1)命题以教学大纲为依据,重点检查学生对所学课程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综合考查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对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
力的启发和引导。(2)命题具有一定的广度、深度,覆盖该课程的主要内容,反映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试题分值分布合理,难
易适度,份量适当,成绩分布合理。(3)试题表达简明清楚、完整准确、图表清晰,严格按照学校统一试卷格式出卷。(4)闭卷命题可以采取多种题型,如基本题、综合题、
提高题、客观试题与主观试题、分析题、设计题等。(5)A/B 卷重复率不得超过 15%。出卷完毕后请填写《皖江工学院试卷委印单》,请携试卷样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和试卷审批表依次由教研室主任、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后,将试卷装档案袋密封好(A/B 卷分开装袋),连同试卷审批表提交给教务处,进行后续试卷打印工作。(6)同专业同一门课程多个教师授课,原则上应统一试卷和评分标准,采取流水批卷方式。
2. 设计为主型课程和实践型课程
一般包括实验、实践、上机、独立设置的专业实践课程等,这里不包含毕业设计(对毕业设计另有专门文件规范)。原则上,鼓励教师采取灵活的考核方式,如实验或上机报告、艺术作品、实习报告、设计报告、研究报告、小论文等,也可以部分内容采取笔试(开卷或闭卷)。具体考核方式和成绩分布占比可以根据各门课程特点,在教学大纲中规定,并遵照执行。(1)对于设计为主型课程和实践型课程的考核,应突出课程核心内容,重点考核学生对该门课程的基本知识、实践技能的掌握情况,考核其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水平,考核其作品的质量。(2)考核过程力求精细化,成绩评定有依据,课程结束时应按照学校规范化要求将考核资料按学校要求归档(如报告、成果、试卷等)。(3)同一专业同一门课程,多个教师承担课程,应严格统一考核,标准一致。
二、规范考核方式变动审批制
因特殊原因,如教学改革、考试改革或疫情以及其他原因,需要变动大纲中规定的考试方式,可以填写《艺术设计学院考试变动申请表》,见附件 1。考试变动申请原则上应在课程开课前办理,疫情等特殊情况应在课程考试前二周办理,由教研室主任和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审批,并将审批表留存在学院教学办公室,统一存档,流程完备方可进行考核。
艺术设计学院
2021 年 11 月 11 日
皖工艺设〔2021〕8号关于规范课程考核方式管理的通知.docx
0cd3e721726b69cbe95e1e59e0d69293.docx (13.94 KB)

 

关于规范课程考核方式管理的通知

  2021-11-15 15:01:47
院内各教研室、任课老师:
课程考核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提高本科课程考核试卷质量,规范课程考核管理工作,按照 2021 版人才培养方案编写的教学大纲已经对各门课程考核方式进行了规定,现对规范课程考核方式在执行层面做出如下要求:
一、规范教学大纲中的课程考核要求
2021 版配菜培养方案所涵盖的本院所属的专业类课程一般分为,理论课、设计课和实践课,在教学大纲中已经规定相应的考核方式和分数比例范围,要求各位任课教师严格遵照执行。如因特殊原因,如教学改革、考试改革等需要可以填写考试改革申请表,由教研室和学院审批。对于理论为主型课程、设计为主型课程和实践型课程,按照如下要求规范课程考核方式。
1.理论为主型课程
一般指以课堂授课为主的课程,原则上采取笔试方式考试(含开/闭卷),规定课程总评成绩分配比例:课程总评成绩(100%)=考试成绩(30%-70%)+过程成绩(70%~30%),具体由教师根据课程性质确定各项占比。这里的“过程成绩”考核办法参见皖工艺设〔2021〕6 号文件要求。(1)命题以教学大纲为依据,重点检查学生对所学课程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综合考查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对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
力的启发和引导。(2)命题具有一定的广度、深度,覆盖该课程的主要内容,反映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试题分值分布合理,难
易适度,份量适当,成绩分布合理。(3)试题表达简明清楚、完整准确、图表清晰,严格按照学校统一试卷格式出卷。(4)闭卷命题可以采取多种题型,如基本题、综合题、
提高题、客观试题与主观试题、分析题、设计题等。(5)A/B 卷重复率不得超过 15%。出卷完毕后请填写《皖江工学院试卷委印单》,请携试卷样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和试卷审批表依次由教研室主任、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后,将试卷装档案袋密封好(A/B 卷分开装袋),连同试卷审批表提交给教务处,进行后续试卷打印工作。(6)同专业同一门课程多个教师授课,原则上应统一试卷和评分标准,采取流水批卷方式。
2. 设计为主型课程和实践型课程
一般包括实验、实践、上机、独立设置的专业实践课程等,这里不包含毕业设计(对毕业设计另有专门文件规范)。原则上,鼓励教师采取灵活的考核方式,如实验或上机报告、艺术作品、实习报告、设计报告、研究报告、小论文等,也可以部分内容采取笔试(开卷或闭卷)。具体考核方式和成绩分布占比可以根据各门课程特点,在教学大纲中规定,并遵照执行。(1)对于设计为主型课程和实践型课程的考核,应突出课程核心内容,重点考核学生对该门课程的基本知识、实践技能的掌握情况,考核其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水平,考核其作品的质量。(2)考核过程力求精细化,成绩评定有依据,课程结束时应按照学校规范化要求将考核资料按学校要求归档(如报告、成果、试卷等)。(3)同一专业同一门课程,多个教师承担课程,应严格统一考核,标准一致。
二、规范考核方式变动审批制
因特殊原因,如教学改革、考试改革或疫情以及其他原因,需要变动大纲中规定的考试方式,可以填写《艺术设计学院考试变动申请表》,见附件 1。考试变动申请原则上应在课程开课前办理,疫情等特殊情况应在课程考试前二周办理,由教研室主任和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审批,并将审批表留存在学院教学办公室,统一存档,流程完备方可进行考核。
艺术设计学院
2021 年 11 月 11 日
皖工艺设〔2021〕8号关于规范课程考核方式管理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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