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五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的公示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5〕18号)要求,经支部申请、党总支推荐、校党委组织部审核考察,拟推荐我校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为第五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推荐单位基本情况
学校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成立于2018年3月,截至2025年11月,共有党员27名(其中正式党员9名、预备党员18名),支部委员会由5人组成,班子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协作有力。
该支部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锚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七个有力”为标准,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阵地建设中持续深耕,构建起“党建引领、专业赋能、实践育人”的工作格局。
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创新构建“3·3·3”党员教育培养模式,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开展“党建+思政”育人工程、“党建+工程”能力提升培训、“党建+服务”实践育人活动。有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凝聚青年学生思想共识、服务学校人才培养大局、助力学科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形成鲜明工作特色,先后荣获校级优秀党支部等多项荣誉。支部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优良,党建工作与学校中心工作同频共振、深度融合,具备“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的扎实基础和良好条件。
二、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4日。
三、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校纪委办公室如实反映。联系人:江春明,联系电话:0555-5223913,13805552765。
四、其他事项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或异议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推荐,学校将按程序上报省委教育工委。
中共皖江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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