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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14号--关于“智慧团建”系统团内激励记载操作 指引的通知

  2022-04-28 00:23:18  8071

  各单位:

  根据团省委4月份下发的工作提示,要求4月底前完成2019年以来各级“两红两优”的荣誉激励补录工作,请结合文件要求将相关获奖集体和个人录入完成,并做好审批工作。现将具体内容汇报如下:

一、目的

  落实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指导各级团组织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团内激励记载认证工作。

二、内容

  在“智慧团建”系统记载团员所获入团激励、评议激励、荣誉激励、机会激励、发展激励为主要内容的团内激励情况。

三、操作步骤

  重点记载初中已满14周岁未满15周岁的少先队员是否经少先队推优加入共青团组织。

  (1)团支部管理员点击“团内激励-入团激励”菜单,界面默认为本支部团员列表及基本信息。

  (2)可选择单独或批量记载。如单独记载,则逐一在每名团员“是否经少先队推优入团”列的下拉菜单中进行勾选;如选择批量记载,则先勾选团员,再点击“批量记录”按钮进行相应操作。

  (3)记载完成后,须由直属上级团组织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效。团支部管理员可在“上级认证”列查看审核进度。

  记载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优秀率不超过30%)和评优次数,进行累计叠加。评优次数与荣誉激励挂钩,作为团员获得团内其他激励的基础性条件,形成持续激励。

  (1)团支部管理员点击“团内激励-评议激励”菜单,界面默认为本支部团员列表及当前年度评议信息。

  (2)可选择单独或批量记载建议评议等次(如未参加评议,选择“未参加评议”选项并注明原因)。如单独记载,则逐一在每名团员“评议结果”列的下拉菜单中选择建议评议等次;如选择批量记载,则先勾选获评同一等次的团员,再点击“批量团员教育评议”按钮并选择相应建议评议等次。如团员评议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须上传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文件。系统默认评议年度为2020年至当前年度,可通过页面右上角的年度筛选功能选择。“年度评议优秀次数累计”列的数据为团员2020年以后累计获评“优秀”等次数。

  (3)评议结果记载完成后,须由直属上级团组织审核,上级团组织可结合实际调整评议等次。根据审核规则,评议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团员,上级团组织在审核前须审阅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决定。团支部管理员可在“上级认证”列中查看审核进度。

  记载各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含少先队辅导员)、五四红旗团组织、青年五四奖章等团内个人和集体政治类荣誉。各级团组织均具有荣誉激励记载权限。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个人荣誉记载

  (1)团组织管理员点击“团内激励-荣誉激励”菜单,选择“个人荣誉记载”进入默认界面。

  (2)在“搜索姓名”栏输入获得荣誉表彰的人员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点击“搜索”按钮并添加“荣誉获得者”。如团员获得的荣誉类型、授予组织、获奖时间相同,则每次可同时添加不超过5名的荣誉获得者。

  (3)在“所获荣誉”栏的下拉菜单中选择所获荣誉类型。

  (4)根据界面提示规范填写“授予组织名称”,并在“选择授予组织”栏中选择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的团组织名称。

  (5)在“荣誉获得时间”栏选择获得该荣誉的时间。系统默认为2020年及以后。

2. 集体荣誉记载

  (1)团组织管理员点击“团内激励-荣誉激励”菜单,选择“集体荣誉记载”进入默认界面。

  (2)在“所获荣誉”栏选择该组织所获荣誉类型。

  (3)根据界面提示规范填写“授予组织名称”,并在“选择授予组织”栏中选择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的团组织名称。

  (4)在“荣誉获得时间”栏选择获得该荣誉的时间。系统默认为2020年及以后。

  荣誉记载完成并提交后,须由授予组织审核。如记载方为团(总)支部,则须经直属上级团组织审核通过后再由授予组织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效;如记载方和授予组织为同一组织,则录入后直接生效。授予组织也可点击界面中的“授权审批团组织”选择下级组织进行审核。团组织管理员可在相应荣誉记载列表中查看审核进度和所获荣誉信息,如记载信息有误可在上级审批前进行删除操作,如上级已审批则不可删除。

机会激励

  记载担任团内职务,作为团代表(团的委员会成员)人选,团属社会组织成员,以及推荐参加团的重大活动、特色实践活动、党和政府重大活动等信息。各级团组织均具有机会激励记载权限,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团内职务记载

  (1)团组织管理员点击“团内激励-机会激励”菜单,选择“团内职务记载”进入默认界面。

  (2)在“搜索姓名”栏输入需要记载担任团内职务的人员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点击“搜索”按钮并添加至“人员列表”。

  (3)在“职务”和“性质”栏的下拉菜单中选择相应类别。

  (4)在“任职时间”栏选择任职起止时间。系统默认为2020年及以后。

  (5)在“任职所在团组织”栏规范填写担任团内职务的团组织名称。

2. 团代表记载

  (1)团组织管理员点击“团内激励-机会激励”菜单,选择“团代表记载”进入默认界面。

  (2)在“搜索姓名”栏输入需要记载当选团代表的人员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点击“搜索”按钮并添加至“人员列表”。

  (3)在“当选时间”栏选择当选为团代表的时间。系统默认为2020年及以后。

  (4)根据界面提示在“激励事项”栏规范填写召开团代会的组织名称和届次信息。

3. 团属社会组织成员记载

  (1)团组织管理员点击“团内激励-机会激励”菜单,选择“团属社会组织成员记载”进入默认界面。

  (2)在“搜索姓名”栏输入需要记载的团属社会组织成员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点击“搜索”按钮并添加至“人员列表”。

  (3)在“团属社会组织名称”栏规范填写该组织名称。

  (4)在“担任职务”栏填写所任职务,如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等,如无可不填写。

  (5)在“主管单位”栏中选择该团属社会组织的直接管理单位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的团组织名称。

4. 其他机会激励记载

  (1)团组织管理员点击“团内激励-机会激励”菜单,选择“其他机会激励记载”进入默认界面。

  (2)在“搜索姓名”栏输入需要记载的人员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点击“搜索”按钮并添加至“人员列表”。

  (3)在“活动名称”栏中规范填写活动名称。

  (4)在“参加时间”栏中选择参加活动的时间。系统默认为2020年及以后。

  机会激励相应记载完成并提交后,如记载方为团(总)支部须由直属上级团组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效。团组织管理员可在相应列表中查看审核进度和记载信息,如记载信息有误可在上级审批前进行删除操作,如上级已审批则不可删除。

发展激励

  记载推荐参加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作为村(社区)“两委”人选、优秀青年人才举荐、推优入党等信息。各级团组织均具有发展激励记载权限,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参加“青马工程”记载

  (1)团组织管理员点击“团内激励-发展激励”菜单,选择“青马工程记载”进入默认界面。

  (2)在“搜索姓名”栏输入参加“青马工程”的人员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点击“搜索”按钮并添加至“人员列表”。

  (3)在“类型”和“参加时间”栏的下拉菜单中选择相应类别和参加年份。系统默认为2020年及以后。

  (4)根据界面提示在“组织名称”栏规范填写“青马工程”主办单位名称。

2. “推优入党”记载

  (1)团组织管理员点击“团内激励-发展激励”菜单,选择“推优入党记载”进入默认界面。

  (2)在“搜索姓名”栏输入“推优”人选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点击“搜索”按钮并添加相应人员至“人员列表”。

  (3)“申请入党时间”栏由系统自动与团员个人名片中的“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信息同步。

  (4)在“推优类别”栏的下拉菜单中选择相应人员被“推荐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或“推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5)在“当前状态”栏选择当前是否已经党组织确定。

  (6)在“推荐时间”和“确定时间”栏选择具体时间。其中,“推荐时间”应为推荐人选被团组织“推荐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或“推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时间,一般以团支部推优大会通过的时间为准。“确定时间”应为推荐人选被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党的发展对象”的时间,如推荐人选尚未被党组织确定,则“确定时间”不可选。

  (7)在“推优表”栏上传电子版推优表(PDF格式)。

  (8)完成“提交”后,系统将持续跟踪团员“推优”进展情况。

  ①团员被“推荐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且录入系统时已经党组织确定的,“推优入党列表”界面将在1年后提示“更新状态”。组织管理员须根据实际更新推优人选当前状态,在“处于考察期、被取消资格、被确定为发展对象”3个选项中选择相应状态。如选择“处于考察期”,则系统1年后再次提示更新状态;如选择“被取消资格”,则系统终止跟踪。如选择“被确定为党的发展对象”,点击“更新状态”按钮后须选择“确定时间”,系统将在1年后提示更新状态。

  团员被“推荐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录入系统时“未被党组织确定”,则1年后“推优入党列表”界面提示“更新状态”。组织管理员须根据实际,更新推优团员是否已被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跟踪逻辑同上。

  ②团员被“推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且录入系统时已经党组织确定的,系统将在1年后提示更新状态,可在“处于考察期、被取消资格、已入党”3个选项中选择相应状态。如选择“已入党”,须填入“入党时间”(被党组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时间),跟踪结束。

  团员被“推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录入系统时“未被党组织确定”,则1年后“推优入党列表”界面提示“更新状态”。组织管理员须根据实际更新推优人选是否已被党组织确定为党的发展对象,跟踪逻辑同上。

  每次更新状态后均须经过上级团委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效。如团员组织关系发生转接,推优状态同步迁移至新组织。

3. 其他发展激励记载

  (1)团组织管理员点击“团内激励-发展激励”菜单,选择“其他发展激励记载”进入默认界面。

  (2)在“搜索姓名”栏输入需要记载的人员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点击“搜索”按钮并添加至“人员列表”。

  (3)根据界面提示在“举荐事项”栏规范填写事项名称。

  (4)在“举荐时间”栏填写时间。系统默认为2020年及以后。

  发展激励相应记载完成并提交后,如记载方为团(总)支部须由直属上级团组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效。团组织管理员可在相应列表中查看审核进度和记载信息,如记载信息有误可在上级审批前进行删除操作,如上级已审批则不可删除。

上级认证

  上级认证功能用于审批下级团组织提交的入团激励、评议激励、荣誉激励、机会激励、发展激励业务。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团组织管理员点击“团内激励-上级认证”菜单,界面默认进入“入团激励”待审批事项,如需审批其他激励业务,点击页面上方的按钮切换审批业务。

  (2)可单独或批量审批。如单独审批,则逐一点击“操作”列的审批按钮操作;如选择批量审批,则先勾选人员,再点击“批量审批”按钮进行相应操作。对于审批不通过的事项,须填写原因。

  皖江工学院团委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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