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共青团皖工 > 团委新闻 > 团委文件

团委新闻

团情快讯

团委文件

首页 > 共青团皖工 > 团委新闻 > 团委文件

团13--关于开展皖江工学院2022--2023年度 “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2023-04-17 22:05:09  3143

  各院(部)、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表彰在2022--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中涌现的杰出代表,树立典型,激发各级团组织、团员青年和团干部争当先进、锐意进取,继承发扬“五·四”光荣传统,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切实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推动我校共青团事业全面发展。校团委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表彰对象及申报数量说明

  1.五·四红旗分团委: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考评中评定等级为“好”的分团委可申报,全校范围共1个名额)

  2.五·四红旗团(总)支部:各专业团支部(各二级学院原则上报送数量不超过总团支部数的2%)

  3.优秀共青团干部:基层团组织中的专职、兼职、挂职团干部(教师);团支部以上团干部(学生)。(其中,专、兼、挂职团干部各二级学院推举报送1名;学生团干部各二级学院可报送不超过学院总人数的2%,各校级学生组织可报送不超过组织总人数的8%)

  4.优秀共青团员:具有团籍的在校学生(各二级学院可报送不超过学院总人数的10%,各校级学生组织可报送不超过组织总人数的15%)

  5.优秀团总支书记:各专业辅导员(各二级学院原则上择优报送1名,人数较多二级学院可适当放宽至2名)

  6.特色团学活动:各单位创新组织的特色团学活动(各二级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可报送数量不限)

  7.五·四青年标兵:全校具有代表性的杰出青年(各二级学院至多择优报送2名)

  8.五·四红旗微宣先进个人:具有团籍的在校学生(各校级学生组织可报送不超过2人)

  9.五·四红旗微宣先进团体:各学院学生会和各校级学生组织(各学院学生会及校级学生组织均可申报,全校范围共2个名额)

  注:若各二级学院或校级学生组织成员在不同校区,则按照该校区的实际总人数×上限比例所得数量进行报送,报送时同属一个单位的一并报送,但要注意在报送时注意标注清所属校区。最终获表彰单位或个人将在各二级学院及各校级学生组织报送名单中择优选出,各单位具体获表彰名额以最终实际评比结果为准。

  二、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由校团委、各单位分团委、各专业团总支具体组织评选,各先进的评选均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进行,根据条件提名评选。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获奖资格。具体参评条件见附件。

  1.“五·四红旗分团委”

  2022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考评中评定等级为“好”的分团委可申报,将评选材料上报校团委。由校团委根据各分团委2022--2023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基层团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学社衔接”工作开展情况、对标定级团员教育评议开展、推优入党、团费收缴等工作等均应符合上级团组织相关工作要求;“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情况、团员青年参与志愿服务情况及第二课堂使用情况等方面组织开展评选;各类临时团组织参评应当严格掌握,提出名单,将评选材料上报校团委。

  2.“五·四红旗团(总)支部”

  由各团总支自行申报,各分团委根据各团总2022--2023年工作完成情况、2022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应为“五星级”;基层团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学社衔接”工作开展情况、对标定级团员教育评议开展、推优入党、团费收缴等工作等均应符合上级团组织相关工作要求;“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情况、团员青年参与志愿服务情况及第二课堂使用情况等方面组织开展评选;各类临时团组织参评应当严格掌握,提出名单,将评选材料上报校团委。

  3.“优秀共青团干部”

  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2022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好”或者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

  学生团干申请者需满足:入团年龄应符合团章规定(入团时年满14周岁);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年度教育评议结果至少1年为“优秀”等次(智慧团建系统截图);年满18周岁(截至2023年4月30日)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有志愿服务经历证明材料(如疫情防控等方面)。

  由个人申报、团支部评议,经各单位分团委审核通过后上报校团委。各单位分团委成员、学生会等组织成员应优先进行评选。

 

4.“优秀共青团员”

  入团年龄应符合团章规定(入团时年满14周岁);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年度教育评议结果至少1年为“优秀”等次(智慧团建系统截图);年满18周岁(截至2023年4月30日)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由团支部提名评选出在日常工作中尤其是在疫情防控中,参与志愿服务有突出优秀事迹的团员,各单位分团委审核,并将名单上报至校团委。

  5.“优秀团总支书记”

  由各团总支书记自行申报,各单位分团委组织开展评选,提出名单,将评选材料上报校团委审批。

  6.“特色团学活动”

  由各团总支书记以团总支或团支部为单位自行申报,各单位分团委进行推。要求上报材料突显:有“特色”、有“成效”,由校团委组织开展评选(不限数量)。

  7.“五·四青年标兵”

  全校共计名额 8个。由个人申报、团总支推荐、经各单位分团委综合审定限报 2个名额,由校团委组织开展评选。

  8.“五·四红旗微宣先进个人”

  由个人申报、团支部评议,经各单位分团委审核通过后上报校团委。各单位分团委成员、学生会等组织成员应优先进行评选。

  9.“五·四红旗微宣先进团体”

  各团体自行申报,根据团委微信公众号、团委网站等用稿情况及稿件质量等由校团委综合评定。

  三、表彰奖励

  对获得五·四红旗分团委、五·四红旗团(总)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总支书记、特色团学活动、五·四青年标兵、五·四红旗微宣先进个人、五·四红旗微宣先进单位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授予荣誉证书并进行公示、表彰。

  四、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评选工作应在各单位党总支领导下进行,同时吸纳学生会等相关学生代表参与有关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及评选条件进行推荐,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条件。为保证评选工作质量,所有提名须经各团支部充分酝酿,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通过民主程序评选产生,并上报各单位党总支审批。

  2.以评促建,突出团建。各单位分团委要切实将此次评优活动与学习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深入贯彻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相关文件内容有机结合,突出团组织建设,通过评选加强基层团支部建设,以评促建,以评促改。

  3.总结经验,注重实效。各单位分团委要注重总结工作经验,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把评选工作与其他各种奖励、荣誉称号及综合测评等有机结合起来。

  五、上报材料

  各二级学院“红旗分团委、红旗团(总)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总支书记、五·四红旗微宣先进个人、五·四红旗微宣先进、五·四青年标兵、”申报材料由各学院分团委上报至校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校学生会、学社联、青志协、科协、青年新媒体中心、心委会、学风督察委员会、团学组织建设委员会、大学生传媒中心、校大学生艺术团)单独上报“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申报材料至校团委。

  (一)纸质版材料

  1.五四评优汇总表一式两份,表格填写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由各单位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各单位党总支公章。

  2.申报各奖项申报表一份, 表格填写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及更改表格格式,表格当中的“获奖情况”“事迹简介”等应简要填写,如超出一页纸的请正反面打印。

  3.申报“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的单位需要上交各单位日常工作手册或“三会两制一课”记录本及“青年大学习”参与情况数据统计。

  4.申报“优秀共青团干”、“优秀共青团员”的学生,有以下相关证明材料者优先考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出具的2022--2023年度志愿服务证明材料或参加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并提供“志愿中国”志愿服务时长记录证明或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参与志愿服务情况证明。

  5.申报“五四青年标兵”的学生,必须在2022--2023年度有志愿服务经历,可附青年志愿者协会出具的志愿服务证明材料或参加过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并提供“志愿中国”系统内志愿服务时长记录证明或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参与志愿服务情况证明。其中,出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参与志愿服务情况证明者优先考虑。

  (二)电子版材料

  1.2022年度皖江工学院“五四评优”汇总表。

  2.所申报奖项的申报表。

  3.所申报奖项的附件材料。本次评选要求所有申报奖项均须附有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求简明而真实地反映申报者的实际情况,以第三人称进行描述,字数要求1500-2000字;并附有相关证明材料,如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版或照片、复印版等。

  4.各单位上交的电子版材料请以“***(单位名称)+2022--2023年度五四评优汇总材料”命名,并在文件夹中按照各申报奖项分门别类建立子文件夹,子文件夹要条理清晰、结构完整、一目了然。

  注:所有不按文件要求(包括格式、字体、申请类别与上交材料不符、同时申请优秀团干部及优秀团员、表格填写不完整、字数不达要求、没有附证书等)上报材料者均不得参与本次评选。

  (三)上交方式

  1.材料(纸质和电子)请在4月23日20:00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1519680466@qq.com。

  (纸质版交至校团委办公室F105东)

  联系人:江沛源

  联系方式:0555-5220178

  2.为确保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校团委设立咨询电话:0555-5221261/5220178、咨询邮箱:1519680466@qq.com,接受全体团员青年的民主监督。

  附件:1.皖江工学院2022--2023年度“五·四评优”条件

  2.皖江工学院2022--2023年度“五·四红旗分团委”申报表

  3.皖江工学院2022--2023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申报表

  4.皖江工学院2022--2023年度“优秀团干部”申报表(教师)

  皖江工学院2022--2023年度“优秀团干部”申报

  表(学生)

  5.皖江工学院2022--2023年度“优秀团员”申报表

  6.皖江工学院2022--2023年度“优秀团总支书记”申报表

  7.皖江工学院2022--2023年度“特色团学活动”申报表

  8.皖江工学院2022--2023年度:“五·四青年标兵”申报表

  9.皖江工学院2022--2023年度“五·四红旗微宣先进个人”申请表

  10.皖江工学院2022--2023年度“五·四红旗微宣先进单位”申请表

  11.皖江工学院2022--2023年度“五·四评优”汇总表

  12.2022--2023年度各学院申报项目五·四评优汇总表

  共青团皖江工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

共青团皖江工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印发

  附件1

皖江工学院2022--2023年度

“五·四评优”条件

  一.五四红旗分团委

  (一)分团委制度健全,各委员职责明确,具有配备完备、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群众的分团委领导核心。

  (二)能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及本学院重点工作,并根据上级党组织和团组织的有关要求,团结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入到相关工作中去,成绩突出。

  (三)积极参与、配合校团委的各项工作,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团组织交派的各项任务。

  (四)围绕主题开展具有创新性和实效性的活动,特色明显。

  (五)在2022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定中,分团委评定为“好”,在全校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影响广泛。

  (六)在2022--2023年度“青年大学习”中,全院学生参与度排名靠前。

  (七)基层团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学社衔接”工作开展情况、对标定级团员教育评议开展、推优入党、团费收缴等工作等均应符合上级团组织相关工作要求;

  (八)第二课堂使用情况等方面组织开展评选;

  (九)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团员青年参与志愿服务中全院团员青年表现较为突出。

  二、五四红旗团(总)支部

  (一)具有配备完备、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群众的团总支领导核心。

  (二)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风气。本学年来原则上无人受纪律处分。

  (三)积极配合分团委、校团委的各项工作,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派的各项任务。

  (四)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团总支内青年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成果突出;认真积极组织参加学校、院的各项活动;团组织生活质量高、效果好。

  (五)在2022--2023年度“青年大学习”中,团总支内学生参与度在学院内排名较靠前。

  (六)2022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应为“五星级”;基层团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学社衔接”工作开展情况、对标定级团员教育评议开展、推优入党、团费收缴等工作等均应符合上级团组织相关工作要求;

  (七)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团员青年参与志愿服务中在全院团员青年中表现较为突出。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敢于旗帜鲜明地同各种错误思想作斗争,在各项工作中,特别是校风学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同等条件下成为注册志愿者,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经历,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详见“上报材料”中相关材料要求)优先考虑,若有相关经历请在表格上如实填写,若无则无需填写。

  (二)要求积极进步,价值观正确,政治立场坚定。

  (三)工作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综合表现优秀;人际关系良好,能处理好学院、专业、班级三者关系及班团工作关系。

  (四)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工作效率高,学习成绩优良,考试无不及格现象,上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前20%,附教务系统入学以来绩点截图。

  (五)无吸烟、打架、记过等不良行为。

  (六)参加2022--2023年度每期“青年大学习”的学习,并带领组织内成员积极参与学习。

  (七)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参与志愿服务者优先参与评选。

1年

(八)智慧团建中年度教育评议结果至少以上为优秀等次,附智慧团建中年度教育评议结果截图。近获得过校级优秀共青团员荣誉(获奖时间2020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3年,不包括大一年级);

  (九)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2022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好”或者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

  四、优秀共青团员

  (一)思想品德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同等条件下成为注册志愿者,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经历,并有相关证明材料优先考虑,若有相关经历请在表格上如实填写,若无则无需填写。

  (二)勤奋学习,考试无不及格现象,上学年平均绩点3.3以上,附教务系统入学以来绩点截图;团员意识强,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三)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起到模范作用,有比较典型的先进事迹;是青年学生中的优秀典型人物,在全院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影响广泛。

  (四)无吸烟、打架、记过等不良行为。

  (五)参加2022--2023年度每期“青年大学习”的学习。

  (六)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参与志愿服务者优先参与评选。

  (七)智慧团建中年度教育评议结果至少1年以上为优秀等次,附智慧团建中年度教育评议结果截图。

  五、优秀团总支书记

  (一)带领团总支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对团总支内团干部管理机制健全,按时换届。团总支内学生学习习惯、能力、态度、兴趣、科研兴趣培养有相对有效的培养机制。学生学习风气良好,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班级学生总评成绩在同年级名列前茅。指导团总支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并且成绩突出;

  (二)团总支内学生积极参加学院及省市级各种活动(比如挑战杯、创青春、暑期社会实践、职业生涯规划暨创业大赛等)并获得相关奖项;所带总支内学生积极参与学生组织,在学生中明显起到带头及模范作用;

  (三)团总支内学生本学年内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学生教室、寝室卫生状况良好,学生无公共场合吸烟和痴迷网络游戏现象,团总支时刻关注总支内青年学生的生活,引导青年学生正确成长。

  (四)积极发动团总支内学生参与2022--2023年度“青年大学习”,团总支内学生参与度在校内排名较靠前。

  (五)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参与志愿服务者优先参与评选。六、特色团学活动

  (一)活动项目具有可实施性,具有外拓和可持续性。

  (二)活动主题鲜明,具有创新性和实效性,健康有益,并能围绕主题切实开展。

  (三)活动在全校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影响广泛,参与人数广。

  七、五·四青年标兵

  (一)五四青年标兵的评选对象是我校具有团籍的青年学生。

  (二)应具备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的基本条件,本年度被评为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

  (三)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在10%以内。附教务系统入学以来绩点截图和专业排名截图。

  (四)热爱集体,积极主动从事学校和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身心健康,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

  (五)成为注册志愿者,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经历,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详见“上报材料”中相关材料要求)。

  (六)并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至少“两项”:

  1.热爱团的工作,熟悉团的业务,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在团的工作事务中做出突出成绩者。

  2.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参加“挑战杯”或“创青春”竞赛,并且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者在其他科技创新活动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同学。

  3.参加寒、暑期社会实践等各种类型的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工作,成绩突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同学。

  4.积极组织参加各种社团活动,带领所在学生社团受省级以上表彰或连续2年以上被评为校“十佳社团”或者个人受到省级以上奖励的同学。

  5.参加大学生文化艺术活动或体育活动,取得优异成绩,受到省级以上奖励的同学。

  6.在其他省级以上评比、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同学或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者。

  (七)参加2022--2023年度每期青年大学习的学习。

  (八)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积极参与志愿服务。

  八、五·四红旗微宣先进个人

  由各学生组织宣传部门推荐申报,要求在宣传工作中表现积极,态度端正,努力工作,并且取得不错的成绩, 各单位可参照本办法内部自行评分,各校级组织限报2个名额,全校共计20个名额。

  五·四红旗微宣先进单位

  根据以下规定评选:

  (一)投稿团委网站

  各单位向我校团委网站投稿,一经采用,每篇得1分。

  (二)投稿校团委官方微信微博等宣传平台

  一经采用,每篇得1分。另:

  1.微信、新浪和腾讯微博平台被关注量在5000以上,加1分;在10000以上,加2分。

  2.微信平台推送消息,阅读量在500以上,每条推送加1分,被市级以上团委公众号转发,每条推送另加2分。

  (三)合作稿件按平均分计分。

  (四)达到以上规定的,需在团委宣传工作汇总表后附上截图,截图要求包含账号名称,只需存在电子稿中,无需打印截图,并发到指定邮箱.

  (五)各学院学生会以及各院级组织限报1个名额,全校共计3个名额。

  附件2

皖江工学院2022--2023年度

“五·四红旗分团委”申报表

团组织
全 称
 
所在单位
全称
  联 系
电 话
 


  参加各级学生组织人数详情   推优入党人数  
2022年应上缴团费数   2022年实际上缴团费数  

主要事迹
(年度开展的主要活动、青年参与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内容需包括青年大学习参与总人数,每期参与度等情况、“智慧团建”系统使用情况,包括团员团干部信息录入,发展团员是否录入系统,“学社衔接”工作开展情况、学院中学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参与志愿服务等情况)

注:主要事迹栏需另附不少于1500字事迹材料;此表存校团委。



 






(签 章)
年 月 日







(签 章)
年 月 日
                           

  附件3

皖江工学院2022--2023年度

“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申报表

团组织
全 称
 
所在单位
全称
  联 系
电 话
 


  参加各级学生组织人数详情   推优入党人数  
2022年应上缴团费数   2022年实际上缴团费数  



换届
时间
换届后的团支部(总支)委员情况
人数 平均年龄
     
主要事迹 (年度开展的主要活动、青年参与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内容需包括青年大学习参与总人数,每期参与度等情况、“智慧团建”系统使用情况,包括团员团干部信息录入,发展团员是否录入系统,“学社衔接”工作开展情况、团员青年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参与志愿服务等情况)

注:主要事迹栏需另附不少于1500字事迹材料;此表存校团委。

 







(签 章)
年 月 日





(签 章)
年 月 日
                             

  附件4

皖江工学院2022--2023年度

“优秀团干部”申报表(教师)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 历  
所属部门   职 务  
担任团干部年限   2022年度本人所属团组织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
(等次:好、较好、一般、差)
 
近五年个人年度工作考核结果(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未考核年度填写“无”)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从事团工作
经历

×年×月—×年×月 在××单位工作 担任×××
×年×月—×年×月 在××单位工作 担任×××
地市级荣誉情况
近五年获得

(2017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3年。所获荣誉以政治类荣誉为主,填3-5项,不包括才艺类、竞赛类荣誉;市级其他部门表彰的综合类荣誉,如先进个人等可纳入。)
×年×月 被××评为××
简 要 事 迹
(围绕参评条件,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不超过500字。后另附1500-2000字事迹材料。)
团组织意见
所在单位

(若是二级学院团干部盖二级学院团委的章,若是校团委团干部盖校团委的章。)
(盖 章)
年 月 日
校团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纸质版表格正反面打印

皖江工学院2022--2023年度

“优秀团干部”申报表(学生)

姓名   性别   籍贯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所在单位  
担任职务   任职时间  
志愿服务 是/否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地点(附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曾获奖励情况  
主要事迹介绍
(附1500字文字材料)
(内容需涵盖青年大学习、新冠肺炎抗疫志愿服务参与情况)

 
分团委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校团委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校级学生组织成员申报只需填写校团委意见。

  附件5

皖江工学院2022--2023年度

“优秀团员”申报表

姓名   性别   籍贯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所在单位  
担任职务   任职时间  
志愿服务 是/否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地点(附文件中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曾获奖励情况  
主要事迹介绍
(附1500字文字材料)
(内容需涵盖青年大学习、新冠肺炎抗疫志愿服务参与情况)
分团委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校团委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  
                 

备注:校级学生组织成员申报只需填写团委意见。

  附件6

皖江工学院2022--2023年度

“优秀团总支书记”申报表

姓名   性别   籍贯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所在单位  
曾获奖励情况  
主要事迹介绍
(附1500字文字材料)
 









 
分团委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校团委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注:主要事迹栏需另附不少于1500字事迹材料;此表存校团委。

  附件7

  序号: 编码: (由校团委填写)

皖江工学院

特色团学活动

申报书

活动名称:

活动主题: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共青团皖江工学院委员会

二○二三年四月

说 明

  1、活动承办单位应在认真阅读此表各项内容后,详细填写。

  2、推荐情况由推荐单位填写;

  3、表格内活动项目填写一律打印,字迹要清楚。序号、编码由共青团皖江工学院委员会填写。

  4、另附活动项目策划书。

活动
项目组
姓名 性别 学号 专业 年级 联系电话
负责人            

成员
           
           
           
           
           
           
活动指导教师姓名   职称   单位  

活动
简介
(500字以内)
























 
活动
推荐
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单位   电话  
对活动项目组的评价  
对活动水平及外拓和可持续性的评价  
推荐者签名

签 名: 年 月 日
分团委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校团委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8

皖江工学院2022--2023年度

“五·四青年标兵”申报表

姓名   性别   籍贯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所在单位   专业排名  
担任职务   任职时间  
曾获奖励情况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地点(附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主要事迹介绍
(附1500字文字材料)
 
(内容需涵盖青年大学习、新冠肺炎抗疫志愿服务参与情况)


 
分团委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校团委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校级学生组织成员申报只需填写校团委意见。

  附件9

皖江工学院2022--2023年度

“五·四红旗微宣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名   性别   籍贯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所在单位  
担任职务   任职时间  
曾获奖励情况
 
主要事迹介绍
(附1500字文字材料)



 


团委

主席团




(签章)
年 月 日

校团委意见
(暂空,评选时填写)



(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10

皖江工学院2022--2023年度

“五·四红旗微宣先进单位”申报表

团组织
全 称
 
负责人   联 系
电 话
 


  部门人数   推优入党人数  



换届
时间
换届后的宣传部门情况
人数 平均年龄
     
青年参与情况及取得的效果
年度开展的宣传主要活动
 


团委

主席团





(签 章)
年 月 日
校团委
意见(暂空,评选时填写)




(签 章)
年 月 日
                         

团委宣传工作汇总表(2022.5-2023.5)

(组织名称)
  序号 新闻标题 发布日期 网址 点击率
团委网站          
         
  序号 新闻标题 发布日期 网址 评论量 是否被市级以上公众号转发
团委官方微信微博
(阅读量在500以上)
           
           

  附件11

皖江工学院2022年度“五·四”评优汇总表

序号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数 备注
       
       
       
       

  附件12

2022--2023

2022--2023年度 学院 五•四评优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学号 专业 职务 总绩点 联系电话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QQ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