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力资源部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 人力资源部 > 通知公告

7关于做好皖江工学院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05-09 16:08:40    
各院(部)、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4〕110号),现将我校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对象
全校范围内通过教师资格证岗前培训考试并取得结业证书,但未参加资格认定的教师。
  二、申请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本年度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有无犯罪记录继续由任教学校负责核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认定过程中,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将通过与公安部系统对接,对申请人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准入查询状态不为“正常”的不予以认定通过。
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包括:
1.身体条件要求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进行体检并合格。
2.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普通话水平免于测试。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申请人需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与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免于测试。
4.岗前培训合格要求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政革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将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和教育实习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今年,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组织的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三、本次认定工作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2024年5月15日-5月25日17:00)
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二)现场确认(2024年6月3日-6月5日)
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提交人力资源部复核,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具体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根据审定结果,并公示无任何疑议后,报省教师发展中心。
(五)人力资源部根据办理证书的时间要求,及时办理证书事宜。
四、其他要求及时间安排
1.根据网上报名要求,申请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将无法申报。
2.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
 
附件:1.2024年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
名操作流程及现场确认材料清单
2.皖江工学院教学任务书(模版)
 
 
皖江工学院
2024年5月6日
 
 
 
 
 
 
 
 
 
 
 
 
 
 
 
 
 
 
 
 
 
 
 
皖江工学院院务部                     2024年5月6日印发
7附件2 教学任务书模板(申请教师资格证用).doc
0c6aa1d6348ee15bf3edd4955ddd63b7.doc (15.00 KB)
7附件1 2024年省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现场确认材料.docx
deae90f8a3645985448555b80ad67369.docx (16.33 KB)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QQ公众号